沿街盗窃作案20余起,六旬惯偷忏悔 “偷东西发不了家,真的” 全百惠

烟台日报 2020-07-17 10:04 大字

本报讯 (YMG全媒体记者 全百惠通讯员 李明霞 摄影报道)7月2日,蓬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海港海岸派出所破获系列盗窃临街商铺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文,破获案件20余起。

2019年11月以来,蓬莱市连续发生多起临街商铺被盗案,刑侦大队启动现场统勘模式,对被盗案件现场逐一进行细致勘查,并提取了嫌疑人的相关物证。合成作战指挥中心民警通过对多起案件的视频进行分析研判,确认系列盗窃案件系同一嫌疑人所为,犯罪嫌疑人为一名光头男子,作案时间集中在凌晨1点至3点左右。

6月29日,刑侦大队技术民警利用现场物证,进行了大量的比对工作,最终确定嫌疑人系蓬莱市村里集镇的周某文(男,61岁)。随后,刑侦大队、海港海岸派出所、合成作战指挥中心成立了专案组,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文的活动轨迹进行了分析研判,并于7月2日将其抓获归案。

翻开周某文的案卷档案,仅前科判决材料就有厚厚的一沓——1981年,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1987年,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1992年,因盗窃、放火、故意毁财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2003年,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2年;2008年,因盗窃被劳动教养1年零9个月;2010年,因抢夺被劳动教养2年;2013年,因盗窃被劳动教养1年;2014年,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1个月;2015年,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2016年,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2017年,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2018年,因盗窃罪被行政拘留10日;2018年,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4个月。13次犯罪前科,刑期累计23年零10个月,可以说,成年后的周某文,不是在盗窃,就是因盗窃而在坐牢。

面对警察的讯问,周某文对盗窃作案的事实百般抵赖。经办案民警反复教育规劝,周某文供述,自己身体条件较好,平时打工也有不错的收入,但一到夜里就控制不住自己想去偷东西。自去年10月份出狱后,周某文接连盗窃作案20余起,所得赃款全部用于吃喝嫖抽。

“我偷了一辈子,但是也穷了一辈子,偷东西发不了家,真的!”周某文向办案民警承诺,这次出狱以后再也不偷了,要过自食其力的生活。目前,周某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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