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检察院创新工作理念,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烟台日报 2019-07-04 09:28 大字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他们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群体,既容易冲动叛逆做出违法行为,又相对弱势容易受到不法侵害。近年来,烟台市检察机关在对待涉罪未成年人时,坚持宽容不纵容,严管又厚爱,通过法治教育、跟踪帮教、心理分析、行为矫正等途径,引导涉罪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目前烟台市检察机关确立“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立体防控”的理念,深入调研,找准未成年人法制宣传的切入点,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放在工作首位。“烟台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检察官孙少翠介绍,检察机关通过组织观摩公开庭审、模拟法庭比赛、“共话青春,追寻梦想”以及专题讲座等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开展中小学生学法守法、提高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在推进“法治进校园”方面,今年2月份,烟台市检察机关同步开展了“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暨开学季普法进校园”活动,检察长们走进学校主讲授课,为烟台市青少年提供了一次丰盛的法治大餐。同时,烟台市检察机关不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去年以来,深入各中小学开展法治讲课90余次,受教育学生达5万多人。

法治教育基地的成立更有助于青少年进一步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为此,烟台市检察机关共建立了26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莱阳检察院还开设“家长课堂”,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和教育未成年人。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家长课堂”3个班次,受教育家长达到800余人。全面做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观护工作。目前,烟台市共建立9个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通过建档立制、促膝谈心、保持通信联络、跟踪扶助、多方管教等措施努力做好不捕不诉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经过帮教,有18名被不起诉的涉案未成年人考上大学。

芝罘区检察院、开发区检察院、莱州市检察院还开展、承担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异地监督考察工作,通过和外地未检部门的联动协作,共同做好异地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去年,市检察院与团市委会签署《关于在检察工作中引入司法社工的意见》,与烟台微泉青少年社工服务中心合作正式启动,已有2名未成年被害人接受该中心推荐的心理咨询师的专业心理辅导。莱山检察院将“创客”理念引入未检工作,联合烟大法学院打造了全省首家青少年法治创客培育基地。蓬莱市检察院借助社会力量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亲职教育等特殊预防工作,帮助其重归社会。在办理姚某不起诉案件时,蓬莱市检察院未检科积极联系团市委,由心理咨询师义务为被不起诉人及其母亲进行心理咨询和疏导,效果良好。这些都有效的引入社会力量助力未检工作。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社会综合治理“烟台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开展‘检察护蕾’行动,坚持不懈加强队伍建设,多措并举开展犯罪预防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创新工作,通过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司法配套体系和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体系建设,促进少年司法专业化建设提质增效,为烟台市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贡献自己的力量。”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于泳向记者介绍。

近年来,烟台市检察机关树立正确的未检工作理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延伸拓展工作职能,在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的基础上,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注重帮扶教育挽救,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

今年,市检察院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对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法定条件的案件,要大胆作附条件不起诉,将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相关制度落到实处,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嫌疑人,通过电话回访监督、定期汇报监督及定点人员监督相结合,确保监督实效。

同时,对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异地考察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形成可复制的制度,解决异地涉罪未成年人考察难等问题,帮助轻罪涉罪未成年人尽快回归社会。YMG记者尹琳通讯员戴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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