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烟台暂停现场祭扫等活动 公益海葬活动相对后延,有意愿参加的逝者家属可继续报名
本报烟台3月31日讯(记者梁莹莹)3月31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殡葬改革暨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殡葬改革工作情况,发布全市惠民殡葬有关政策。清明节期间,烟台暂停各殡仪馆(服务中心)、公墓、骨灰堂等守灵、遗体告别、现场祭扫等活动,暂停组织集体性骨灰撒海、公祭仪式和集中生态安葬等活动。
烟台市民政局副局长王培杰介绍,清明节当天,各殡仪馆和公墓将组织员工开展公祭仪式、敬送鲜花、擦拭墓碑等祭扫活动,组织工作人员代替家属以鞠躬、送花和诵读祭文等形式怀念逝者,部分公墓还推出定制型祭扫服务,家属可以提前与公墓工作人员联系,届时相关单位会通过网络视频或微信公众号方式反馈祭扫服务情况。同时,倡议广大市民响应号召不进行集中祭扫,不在道路、广场、居民小区及山头、绿地和林区等公共场所燃放鞭炮、焚烧抛撒丧葬祭祀物品,采用网络祭扫、撰文祭祀、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方式寄托哀思。
今年公益海葬活动,截至3月28日,已有228户家庭报名,拟将268名逝者骨灰撒入大海,各区市都有报名。但为避免输入性或聚集性疫情发生,海葬以及原计划于4月9日举办第二届海葬公祭仪式等都要相对后延,有意愿参加海葬的逝者家属可以继续报名,海葬以及公祭仪式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择机举办并将提前公告。
王培杰还介绍了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全覆盖等全市惠民殡葬有关政策。2015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开展推行免除优抚对象和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等人员基本殡葬服务费用。2020年4月,市委、市府两办印发通知,提出在全市建立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由各区市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实施遗体本地接运、火化等六项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各区市党委政府按照要求,截至目前已全部出台惠民殡葬具体实施办法。
惠民殡葬的服务对象主要覆盖三大类人群:一是具有烟台市户籍去世的城乡居民且在本市殡仪馆火化,特殊情况在外地火化的烟台市户籍城乡居民;二是具有烟台市户籍不实行火化的少数民族和土葬区域居民;三是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去世并在烟台市殡仪馆火化的非烟台市户籍的人员,主要包括未登记户口的婴儿,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非法收养的除外),救助管理机构内无法查明身份的受助人员,驻烟部队现役军人,驻烟大中专院校非烟台户籍学生,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无名尸体,已办理居住证的来烟务工人员以及其他符合减免条件的等。
惠民殡葬服务项目重点包括六项:一是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使用普通型专用殡仪车进行的遗体接运和车辆、遗体消毒费用;二是使用殡仪馆(含殡仪馆管理的医疗机构太平间)普通冷藏柜存放遗体3天及以内所产生费用;三是普通或环保型火化炉火化遗体费用;四是骨灰在指定殡葬服务机构的普通型寄存室寄存1年或者骨灰运送至公墓费用;五是免费提供价值300元的普通型骨灰盒;六是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各区市在执行过程中的具体时间和标准并非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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