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新药创制山东省实验室获批 全省“十四五”期间规划10家,目前烟台市已获批建设2家

烟台日报 2022-03-27 07:53 大字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信召红 通讯员 郭健)3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烟台新药创制等3家山东省实验室建设方案的批复》,同意3家省级实验室建设方案,其中包括依托中科环渤海(烟台)药物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药物高研院)建设的烟台新药创制山东省实验室。这是继烟台先进材料与绿色制造山东省实验室批复建设以来,烟台市布局建设的第二家山东省实验室。

山东省实验室是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一项重要决策,是以更大力度引进整合高端科技资源、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具体举措。“十四五”期间,全省规划布局10家省实验室,目前烟台市已批复建设2家,占全省1/5。

药物高研院总投资25亿元,按照“1个新药创制山东省实验室+1座研究生院+1处研发型企业孵化器+1支投资基金+1个产业化基地”布局建设,重点开展海洋、抗肿瘤、化学小分子、天然及生物功能分子、神经精神疾病及代谢性疾病等药物研究,利用十年时间,科研人员规模达到500人,培养研究生200人,引进和孵化医药企业20家,实现产业集群新增产值150亿元以上。

烟台新药创制山东省实验室依托中科院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建设,是中科环渤海(烟台)药物高等研究院“五个一”规划布局的重要科研载体。其建设将对标国家实验室“预备队”和国家实验室基地,围绕新药创制的战略需求和科学问题,组织开展源头创新,加速推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突破,汇聚、培养一流科学家和创新团队,打造机制灵活、国际一流的新药研发创新高地,建成“体系完备、特色鲜明、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中国“北方蓝色药谷”。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边建设、边招引、边科研、边转化”原则,药物高研院通过海内外招聘和上海药物所双聘的方式,有针对性做好了人才引进及团队建设工作。2022年计划引进的9位课题组长全部完成签约,其中包括2名院士、1名长江学者、5名国家杰青,现已带领各自团队开展科研工作。

据了解,待实验室具备事业单位法人条件后,可按规定登记为独立运行的省级事业单位法人。药物高研院将按照《山东省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迅速推进筹建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实验室理事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会组建和实验室主任聘任等既定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实验室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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