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什么?

烟台晚报 2022-03-09 08:42 大字

咨询:我是市属企业的一名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为5130元,请问单位和个人是按照什么比例缴社保费的,单位和个人各承担多少费用?

答复:烟台市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3%;工伤保险:依据《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通知》[烟人社发(2015)55号],单位缴费比例分八类,分别为0.24%、0.48%、0.84%、1.08%、1.32%、1.56%、1.92%、2.28%,职工个人不缴纳。

单位缴费部分=缴费基数×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费部分=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比例。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请咨询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咨询: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什么?停止享受失业金待遇的规定又是什么?

答复:依据《失业保险条例》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咨询:企业职工吴先生与单位所签劳动合同于2022年3月31日到期,吴先生接到单位通知要与其终止合同,请问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基数是如何计算?

答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发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张孙小娱 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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