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摔伤 手术医药费谁来付? 律师解答:可申请工伤保险基金进行医疗费用报销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日前,市民王女士向烟台民意通6601234反映,2021年1月21日,其老公在给单位拆除违建广告牌时,不慎跌落井底导致骨折。第一次手术完成后,现在需要进行二次手术。由于此次受伤事故属于工伤,在手术费用支付方面,王女士联系到了其老公所在单位——烟台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并希望该公司可以暂时垫付老公的医药费。但该公司表示,并没有义务对二次手术的费用予以垫付。王女士想通过烟台民意通寻求解决办法。
记者随后联系到烟台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核实情况。该公司行政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已经为王女士的老公垫付了第一次的工伤医疗费,并为其申报了工伤,公司无义务再垫付二次手术的医疗费用。
针对王女士的咨询,记者联系到山东鲁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慧君。董律师表示,在公司和受伤员工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该员工缴纳社保的前提下,自事故时间起一年之内,可通过申报工伤后所产生的工伤保险基金进行医疗费用的报销,如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则需要单位承担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既然公司已为王女士的老公申报工伤,双方又存在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凭证,王女士可以走工伤保险基金进行二次手术费用的报销。”董律师还表示,如超过一年申请期限,则需要进行人身损害赔偿或劳动仲裁。
记者将律师意见告知王女士后,王女士表示,自己已联系过福山区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伤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表示不能提前进行费用垫付,需要王女士与公司进行协商。
随后,记者联系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该科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工伤保险基金相关条例中并没有可以提前垫付的条款,“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出的医药费,必须要有费用的使用出处和费用发票凭证,不然无法进行费用报销。”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资金紧张,可以通过实报实销的方式缓解费用压力。王女士的丈夫是二次手术,可以通过申请旧伤复发来进行后续医药费用的报销。
该事件的后续进展,烟台民意通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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