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局裁决”提高劳动者维权效率 区劳动仲裁院持续开展提质增效行动
本报讯(芝罘融媒记者 李淼 实习生 李秀云 通讯员 曹泽水 丛敏 摄影报道)近日,家住芝罘区的贾女士来到区劳动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据了解,贾女士在某物业公司入职工作三个月后,因家中有事离职,离职前物业公司老板承诺一个月后发放工资,并出具工资欠条,但公司一直未支付。
经过案前调解,物业公司以经营不善、资金困难为由,希望工资暂缓发放,贾女士不同意遂该案开庭审理。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由于该案件标的数额未超过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符合终局裁决的条件,区仲裁委依法出具终局裁决。物业公司老板在得知终局裁决无法提起诉讼后,支付贾女士三个月的工资。
终局裁决,是针对事关劳动者基本权利的特定争议内容且金额不大的案件,以避免劳动者诉累以及保护劳动者基本权利为出发点所设置的裁决模式。终局裁决工作的开展,帮助劳动者又好又快地解决争议,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维护和谐稳定的就业环境。今年来,区劳动仲裁院积极推进终局裁决工作模式,对符合条件的简易案件,依法实行终局裁决,避免了普通劳动争议案件至少经历两级法院才能出最终审判决定的繁琐流程,进一步缩短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时间,提高了劳动者维权效率,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同时,为保障仲裁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切实解决质量与效率的矛盾,区劳动仲裁院创新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可适用终局裁决的案件分析会,认真讨论、集思广益,理清案件审理思路,确保精准有效地防控案件风险点,保证终局裁决案件质量过硬。
为切实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区劳动仲裁院持续开展提质增效行动,全体仲裁员主动延长工作时间、放弃周六休息时间,积极与仲裁双方沟通协调,克服一切困难安排开庭,并在满额排庭的情况下,将新受理的简单案件插空排期,压缩庭审间隔,全力推动劳动争议纠纷化解。截至目前,共受理案件345起,办结314起,其中调解结案184起,累计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3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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