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烟台晚报 2022-02-23 06:52 大字

咨询: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是什么?

答复:(1)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生手术的;(2)女职工生育当月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满3个月(含异地转移接续时限,不含补缴时限)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待遇;(3)女职工自本地参保缴费之日起,生育当月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的,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生育当月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的,待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自次月起按月补发。

咨询: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复: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发,按下列标准发放: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难产符合剖宫产指征实行剖宫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引产及死胎娩、取出)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咨询:申请长期护理保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哪些情况不能申请长期护理保险?

答复:申请人和委托人(或监护人)的身份证;住院病历、门诊就诊记录或可证明失能失智状态的其他材料。

下列费用不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支付范围:(1)应当由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已经纳入残疾人保障、军队伤残抚恤、精神疾病防治等国家法律规定范围的护理项目和费用;(4)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参保职工未经本人定点医护机构批准到定点医护机构以外发生的费用;(5)统筹区域外发生的费用。

咨询:医保的二次报销标准及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答复:医保二次报销,应是居民大病保险,只要参加烟台市居民医保后,就享受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为1.6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6万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6万元以上(含1.6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0%的补偿;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部分给予75%的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张孙小娱 衣宝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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