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公安严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吕金滙 通讯员 莱公宣)自《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发布以来,广大市民已充分解读并积极支持,但仍有人心存侥幸。
1月15日,莱山公安分局清泉寨海岸派出所民警工作中发现,在滨海中路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前往,发现现场有4筒燃放过的烟花爆竹,违法嫌疑人已离开现场。
民警随即展开调查,通过排查,民警确定了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嫌疑人姚某,并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查,姚某在老家赶集时购买了4筒烟花爆竹,当日其行驶至莱山区海边时,将4筒烟花爆竹燃放后离开。
姚某对其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其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处500元罚款。
近日,滨海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某小区附近有烟花爆竹残渣,民警立即调取小区周边监控,通过视频追踪发现嫌疑男子张某。经查,张某燃放的烟花为去年家中留存,对自己燃放烟花爆竹一事供认不讳。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处500元罚款。
同时,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某超市销售烟花爆竹,当场查获“开门红”鞭炮11挂。滨海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对店主王某以非法买卖危险物质处行政拘留5日,并对在售的鞭炮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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