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法院一离婚案入选 山东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烟台晚报 2022-01-10 07:53 大字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樊依)近日,山东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芝罘区法院审理的侯某某诉刘某某离婚案成功入选。该案是家务劳动补偿的典型案例,作为全职妈妈的被告刘某某最终在分得部分夫妻公共财产后,还拿到了家务补偿。

本案中,原告侯某某与被告刘某某婚后育有一女、一子,原告侯某某称被告婚内出轨,给他精神上造成极大痛苦,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婚生子女由他抚养,并依法分割共同财产和负担共同债务。

案件审理中,被告否认原告称自己出轨的事实主张,并述称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原告对其不信任,动辄打骂,实施家庭暴力。在庭前会议中,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严肃指责原告的家庭暴力行为,要求其立即停止暴力行为,停止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对被告所谓“出轨”的污蔑。同时,针对被告婚后放弃个人事业、承担繁杂家庭事务的付出,对原告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经批评与劝说,原告承认了错误,认可了被告的人生价值和在家庭生活中的家务劳动价值。最终,根据法庭查明的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原告应当给付被告70万余元,此外原告同意单独支付被告家务补偿,因此原告最终向被告支付补偿共计93万元。

法官在审理该离婚案件时,全面评价全职妈妈为家庭付出的劳动和努力,充分调解,在依法分割财产的基础上给予全职妈妈一定家务劳动补偿,体现了对家庭中承担更多劳动的一方所付出的无酬劳动价值的承认。《民法典》第1008条规定了共同财产分割时的救济制度,“夫妻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审理此类案件,法院应当从双方婚后共同生活的时间、女方在家务劳动中的付出情况、男方经济收入、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等因素全面综合考察,确定补偿数额。

离婚案件中,对于出轨、家暴等情形常存在举证难、认定难的情形。为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芝罘区法院结合现有证据,充分进行调解,平衡当事人双方利益,给对抗激烈的当事人一定的缓冲,缓和双方之间的矛盾,有力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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