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烟台第十一批信访举报查处情况

烟台日报 2021-04-28 07:30 大字

根据山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信访举报查处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4月27日,省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烟台的第十一批信访举报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布。

接到交办的《山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记录表》(第十一批2021年4月19日)之后,烟台市高度重视,立即转发相关区市党委、政府及相关市直部门,责令立即核实,严肃查办。截至目前,第十一批交办58件案件(其中省督察组重点交办10件),受理58件,已办结42件,阶段性办结16件,责令整改18家单位,立案处罚4家,罚款69.0625万元。

(下转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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