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租赁住房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烟台晚报 2021-04-27 07:00 大字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孙长波)记者26日上午从市发改委获悉,为了加快培育和发展烟台市住房租赁市场,进一步明确租赁住房价格政策。烟台市凡是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用途调整为居民用地的,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居民标准执行。

近日,烟台市各区市发展改革局(经发科创局),供水供电供气有关企业,都接到市发改委转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租赁住房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进一步明确租赁住房价格,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居民标准执行。

办理程序为,土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后,有关单位可凭借土地用途变更证明(或变更后的土地证),向供水、供电、供气专营单位申请执行相关价格政策。变更后的价格政策自申请次月起执行。

业内人士认为,允许商办改租赁住房,土地性质也可变为居住用地,水电气执行居民标准,这项政策一方面有利于减轻租客压力,健全壮大住房租赁业务;另一方面,对于公寓办公等商办物业降低成本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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