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也有“身份证”了

烟台日报 2021-03-05 08:43 大字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史崇胤 通讯员 昭文 周鑫 德成 摄影报道)4日上午,芝罘区富春山居小区前人头攒动,附近社区居民纷纷来到登记处为自己的三轮车登记注册。一上午,市交警二大队的民警为120余辆三轮车车主发放了登记卡,三轮车终于有了“身份证”。

早上8点,富春山居小区门前三轮车络绎不绝,他们都是接到社区居委会的通知,来这儿为自己的三轮车做登记的。“交警部门上门服务,太方便了,不用跑那么远的路。”孙大娘高兴地说。

记者了解到,这是烟台交警开展的电动三轮车“三见面、一建档”(见人、见车、见社区干部、建立车辆档案)行动。电动三轮车轻便、快捷、成本低,是市民运输小件货物的主要交通工具,也有很多驾驶员将它当作载人的交通工具,由电动三轮车引发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也是呈现多发态势。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动三轮车的交通秩序,普及交通安全法律,预防交通事故,减少群众伤亡,烟台市第二大队在辖区开展了电动三轮车三见面、一建档行动。

烟台交警第二大队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深入辖区农贸市场、海鲜市场以及各大路口等三轮车集中的地方,持续开展见面建档行动,逐一与驾驶员宣讲交通安全法规,建立车辆档案,签订安全承诺书,为车辆张贴反光标识。“三轮车要及时建档,驾驶员要主动学习交通规则并取得驾驶证,车辆要按规定到车辆管理部门登记,领取号牌。车辆有牌、驾驶员有驾驶证的车辆,才是车辆安全上路的保证!”市交警二大队大队长臧红岩告诉记者。

记者看到,民警为每辆三轮车喷涂了“严禁载人”的标识,将每名车主的身份证信息登记在册,留存车辆、车主和民警的照片信息。“大娘,咱们骑三轮车上路,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一定不能载人,万一出了事故,就是好几个家庭的悲哀。”市交警二大队二中队民警时伟说道。

时伟告诉记者,电动三轮车“三见面一建档”活动强化了源头管控,掌握了辖区三轮车的数量及安全运营情况,普及了交通安全法规,对事故预防起到了重要作用。一上午,共为120余名车主进行登记,120余辆三轮车有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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