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经销进口化妆品,曝光!
本报讯(芝罘融媒记者 雯豪 通讯员 张立尧)近日,我区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在落实进口集装箱信息时发现,我区玖丽阁化妆品服务坊未对进口货物进行逐批消杀。22日,区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牵头组织区市场监管局与黄务街道办事处对该企业进行联合检查。经查,该企业1月31日至2月22日共进口化妆品12集装箱1500余件,仅有6个集装箱货物进行预防性消杀。
据了解,该经营单位无视当前疫情严峻形势,漠视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多次强调疫情防控要求后,仍不按照规定进行货物消杀检测工作,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经营单位库存的进口化妆品进行查封扣押,责令该商行立即停业整顿,并要求限期提供相关资质材料。
疫情防控无小事。广大进口集装箱货物生产销售者要以此案例为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制度,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按照消毒指引对进口集装箱货物开展预防性消毒、核酸检测,留存消毒证明、记录和核酸检测报告,并主动上报所属街道,无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的货物一律不得加工销售,应检人员严格按照检测周期原则进行核酸检测。对不提前报备、不使用“山东冷链”系统、不进行货物消杀和核酸检测、不索证索票、不按期进行人员核酸检测、不执行进口集装箱防控措施,以及不执行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处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消费者在购买进口物品时,一定要查询消杀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当发现有违反进口集装箱物品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时,请第一时间拨打6784319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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