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烟台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2月18日政协第十三届烟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烟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三届烟台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2月19日至2月21日在烟台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三届烟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三届烟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列席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四)审议通过人事事项;(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烟台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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