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中心区今日起启动共有产权住房常态化销售

烟台日报 2021-01-08 09:34 大字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 通讯员 赵晓 许明华 王连萍)记者从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2020年度共有产权住房集中销售工作已经结束,出售人烟台宏丰置业有限公司仍有较多存量房源未售。为进一步简化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流程,更好满足住房保障家庭的购房需求,2021年1月8日起,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烟台宏丰置业有限公司开展共有产权住房常态化销售工作,取消申请和轮候排序环节,有意向的保障家庭可凭《住房保障资格证》直接到售楼处选购,随到随购,先到先选。如房源售完或有新政策出台,常态化销售工作将自行终止。

本次销售对象为已取得市中心区住房保障资格,且《住房保障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的家庭。购房人已享受租赁补贴或保障房租金核减待遇的,应当在选购共有产权住房后放弃上述待遇;已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应当在共有产权住房交房后6个月内退回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

符合条件的家庭如有购买意向,由主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住房保障资格证》,在工作日期间直接到烟台宏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售楼处选购,先到先选,售完为止。选购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双休、节假日除外)。售楼地址:莱山区双河东路1919号13楼10号,莱山振华商厦十字路口向东,德州银行东面大楼,乘坐5、45、50路公交车绿色家园站可达。主申请人不能到场选房的,代理人须出具由主申请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以及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住房保障资格证》前来办理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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