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 支持特殊教育发展

烟台晚报 2020-12-11 09:33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胡丽)近日,区财政局安排特殊教育生活补助和生均公用经费约400万元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发展,保障特殊教育学生受教育权利,助推全区教育水平再上新台阶。

落实特殊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从2015年秋季开始,我区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资助水平,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主要用于残疾学生交通费、特殊学习用品和生活费补助。学前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享受上述政策。近三年累计拨付特殊教育生活补助专项资金220余万元,惠及学生约1500人次。足额保障特殊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根据《芝罘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要求,自2019年起,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由每生每年6000元提高至8000元,学前、高中参照执行,超过100人不足200人的特殊教育学校,按200人核拨生均公共经费。我区按照标准将所需经费足额列入2020年预算,今年已累计拨付资金300余万元,助推特殊教育发展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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