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17种门诊用药可单独报销 不设起付线,按比例报销,保障对象为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齐鲁晚报 2020-12-08 04:57 大字

本报烟台12月7日讯(记者孙淑玉通讯员衣宝萱)记者从烟台市医保局获悉,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门诊用药保障,从2021年1月1日起,17种适宜门诊治疗、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将纳入门诊用药保障范围。不设起付线,按比例报销,与住院医疗费、门诊慢病医疗费合并计入个人的医保年最高报销限额,有需求的市民可在特定医疗机构、特定药零售药店处购买。

那么涉及的保障对象和药品范围是哪些?据悉,参加烟台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待遇,确需使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且符合药品限定支付范围的参保人员均可享受此项政策。

烟台市医保局从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中选取适宜门诊治疗、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以及临床路径清晰、适用条件明确的药品,纳入门诊用药保障,经医疗机构专家评选,参考其他地市的做法,目前第一批纳入保障范围的药品共17种。烟台市医保局将根据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增减情况、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及门诊保障政策调整情况适时动态调整门诊用药保障品种。

另悉,烟台市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保障期与国家医保局公布的该药品谈判协议期一致。协议期满后,相关药品调出《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则退出门诊用药保障管理。

在哪些地方可以买到国家谈判药品并报销?烟台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及特药定点零售药店的“双渠道”保障,纳入“定责任医师、定医疗机构、定特药零售药店”的三定管理,药品的使用申请、审核、取药、报销等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医保部门将根据医药机构开展的业务能力情况、配备相关药品,确定定点医院和药店,尽可能满足患者的临床用药需求。

针对市民关心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及年最高报销限额等问题,烟台市医保局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称,此次参保人员门诊使用17种药品暂不设起付线。参保职工门诊使用17种药品时个人按规定比例自付后的合规药费部分,按80%的比例报销。参保居民门诊使用17种药品时个人按规定比例自付后的合规药费部分,一档、二档缴费分别按40%、60%的比例报销。

关于年报销限额的问题,工作人员称,一年内17种药品的年报销金额与住院医疗费、门诊慢病医疗费合并计入个人的医保年最高报销限额,不计入参保人员乙类门诊慢病年最高报销限额。医保基金将按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确定的限定支付范围进行保障,对超出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药品目录中没有限定支付范围的以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为准)或使用药品进入赠药期的,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烟台市医保局特别提醒: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门诊用药保障对象是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目前,2021年度的居民医保参保集中缴费已进入倒计时,请广大居民抓紧时间参保缴费,以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附表格明细:

纳入门诊保障的

17种国家谈判药品名单

药品名称药品剂型

贝达喹啉口服常释剂型

德拉马尼口服常释剂型

托法替布口服常释剂型

麦格司他口服常释剂型

艾考恩丙替口服常释剂型

特立氟胺口服常释剂型

司来帕格口服常释剂型

波生坦口服常释剂型

利奥西呱口服常释剂型

马昔腾坦口服常释剂型

地塞米松玻璃体内植入剂

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雷珠单抗注射剂

阿达木单抗注射剂

英夫利西单抗注射剂

奥马珠单抗注射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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