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启用

烟台晚报 2020-12-07 10:47 大字

■A04版

自12月10日起,凡进入烟台域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均须报备。

进口冷链食品须“整批入仓、整批出仓”。

没有“冷链三证”或者“冷链三证”不全,一律不得生产、销售、使用。

实行闭环管理,实现全程可追溯。

集中监管专仓名称:烟台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

集中监管专仓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珠玑东路20号(烟台海昌水产有限公司北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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