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推行驻厅人员积分劝退机制 精细化政务服务为营商环境再“赋能”

大众日报 2020-12-03 08:26 大字

□记者 杨秀萍

通讯员 刘京波 报道

本报烟台讯 11月12日上午,在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65岁的张玉伟前来开房产情况证明,由于不熟悉自助查询机的操作流程,他便向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142窗口的工作人员小宇寻求帮助。接到求助后的小宇立马起身走到自助查询机旁帮助老人打印房产情况证明。由于小宇离开时“暂停服务”指示牌未摆放至工位,正好被巡查人员发现,被扣了1分。

“当时只想尽快帮办事群众使用自助查询机,忽略了指示牌摆放,以为几分钟时间不会出问题的。”小宇表示,对于扣分他本人表示无异议,在以后的工作中,他将认真改正,杜绝再出现此类问题。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推行驻厅人员积分劝退机制,推动审批服务向精细化、向标准化迈进。11月11日,《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驻厅人员积分劝退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参照机动车驾驶12分周期记分处罚办法,以季度为一个记分周期,对政务服务大厅驻厅人员分情形予以加减分累加,周期内累计扣分未满12分的到期清零,周期内累计扣分达到或超过12分的进行劝退。

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首先针对驻厅人员常见易犯的细节问题、难纠难改的习以为常问题、群众反感的态度冷漠问题、情形恶劣的违章违纪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区分轻重设定分值,主要是:对未按规定着工装7种情形扣1分;对工作时间玩游戏等8种情形扣2分;对回访“不满意”等4种情形扣3分;对被有关单位通报等4种情形扣6分;对刁难办事群众等4种情形扣12分。而在正向激励方面,在被区级及其以上部门通报表彰奖励、媒体正面报道的,视情加分。

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成立驻厅单位自我管理委员会,由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责任人担任召集人,驻厅单位选派责任心强、号召力大、群众威信高的同志参加,开展自我管理、定期评估、分数认定等职责,推动形成“自我管理+互相监督”大厅管理新模式。

为全方位拓展监督反馈渠道,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还在企业、院所、高校、社区、村庄等不同层面选聘一批“啄木鸟”营商环境监督专员,定期收集意见建议。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吐槽找茬”窗口,接受企业和群众投诉。

记者从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了解到,12分周期积分劝退机制,实行分口管理、一人一档,全程实时动态记分管理,积分情况定期通报,对外公示,积分结果纳入个人年终绩效考核。对一个计分周期内累计扣分达到或高于12分的驻厅人员,7个工作日内将该人员工作岗位调整出政务服务大厅。因积分劝退调整出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再重新驻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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