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法院与烟大 法学院合作共建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于思玮)近日,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与烟台大学法学院签署院校共建合作仪式,进一步加强院校合作交流,共建研学基地,推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结合。
仪式上,芝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闫青利与烟台大学法学院书记张仕桢、院长宋振武共同为“审判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揭牌。闫青利与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振武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向合作交流的协议》。近年来,有近百名烟台大学法学院学生在芝罘区法院实习,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今后,芝罘法院将发挥司法实务资源优势,为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实践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实现法学研究和法治事业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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