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德共进,且看家庭榜样 烟台市首批“法德人家”获表彰

烟台日报 2020-10-23 09:51 大字

近日,烟台市新评选的首届“法德人家”获得隆重表彰。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市司法局秉持这一理念,从“法德共进”的细胞工程抓起,从“三治融合”的基础抓起,从培育崇法尚德家庭做起,推选模范家庭,用群众身边的榜样来激励前行力量,引导群众自觉把法律规定与良俗新风结合起来,促进基层社会依法治理。

寻找群众身边的法德榜样

5月的一天,福山区两甲村一对邻居为院墙的事情,吵得不可开交。闻听此事,78岁的左振珊立即带着法德促进会的其他成员急匆匆赶来,对双方进行调解。她先是劝走了看热闹的群众,又对两家分别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屋前土地可以利用,但是第一不能损害集体利益,第二不能侵犯对方利益。”在左振珊有法有理的调解下,最终事情圆满解决,两个家庭重归于好。

左振珊是村里出了名的“和事佬”。身为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她从退休一直就没闲过,主动挑起了村里“法德共促会”的重担。在街头巷尾宣传法律常识,在田间地头宣讲文明新风,走街串户化解矛盾纠纷。左振珊不仅处理起村中各家关系得心应手,更是把自己的家庭经营得和睦融洽,是邻里交口称赞的楷模。左振珊的老伴脑溢血瘫痪在床,三个子女轮流值班,日间照料夜间陪伴,三个儿女从来没有怨言。母慈子孝,上行下效,莫过于此。

今年,左振珊一家人被评为福山区“法德人家”。左振珊一家为全村的法治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全村近年来未发生一起村民纠纷转化的刑事案件和群体性非法上访事件,未出现一起打架骂街、弃养老人、家暴妻儿等不守法不文明行为,该村还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省级文明村”。

高标准评选“法德人家”

评选“法德人家”,除应全部符合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风淳朴等基本要求,还要至少达到有影响力、有典型、事迹突出其中一个标准。有影响力,即家庭成员2人以上志愿参与配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综合运用法律和道德方式主动化解身边的矛盾纠纷,在周围群众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示范性,成为人们信赖的明白人。有典型性,即个人为本地区法治建设或精神文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或付出重大牺牲,具有一定的典型示范意义。事迹突出,即家庭成员在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诚信、孝老爱亲、扶危济困、参与法治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感人,得到身边群众广泛认可。

评选程序分为三步:一是村居选拔推荐,二是镇街审核上报,三是地区公开评选。最后,县级组织专家评委对候选家庭进行初评初审,由群众公开投票产生最终排名,市级对获评家庭审核把关,并进行烟台市统一命名,确定200个家庭为烟台市首批“法德人家”。

选好典型只是第一步,宣传好典型才能让人们学有方向,赶有目标。“除了评选活动全过程的宣传和法德人家事迹宣传,我们还通过逐级表彰的形式,尽可能放大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除在各级层面印发表彰决定,给予物质奖励隆重表彰,镇街组织锣鼓队大张旗鼓送模范回村(社区),还举办“法德人家”门牌安装仪式。

做好“三治融合”细胞工程

开展法德人家评选表彰活动是落实“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理念的细胞工程。家庭是乡村(社区)的细胞,乡村(社区)是一个个家庭的综合体。“开展‘法德人家’评选表彰活动,将一个个具有法治影响力和道德示范性的家庭筛选出来,利用其强大的正向引导作用,激发乡村(社区)‘细胞’守法向善的正能量。”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做好细胞工程,连点成线,连线成面,将不断提升烟台市基层社会依法治理水平。

多年的实践证明,以“三治融合”为基本理念的“法德共进”工作契合时代精神,符合基层实际,是贴近群众、适合基层、行之有效的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创新举措。建立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构建现代基层治理体系,是乡村振兴的制度基础和重要保障。

“七五”普法以来,烟台市创新实践“法德共进”普法模式,集中围绕“讲、评、建”三个层面,广建法德讲堂,广设法德共促会,广拓法德文化阵地,让法治、德治与村(居)民自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在乡村社区落实生根,结出了累累硕果。烟台市建立法德讲堂7859个、法德共促会6299个、法德示范点213个,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到106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27处,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于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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