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我区“四维发力”推进职责边界清单编制工作
本报讯(芝罘融媒记者 云全 通讯员 吕倩)为有效解决政府部门工作中存在的职责边界不清、流程运行不畅等问题,连日来,区委编办立足当前、着眼全局,结合本地实际,从“准确、实用、衔接、重点”四个维度发力,深入推进职责边界清单编制工作,理顺职责分工,明确履职边界,厘清主办协办关系,优化流程再造工作,解决部门间职责边界不清、工作推诿扯皮等问题,促进机构重组、职能调整由“物理变化”到“化学反应”,努力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突出“准确”组织实施,发挥“三定”基础作用。“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规定是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明确部门职能定位、规范部门权力运行的重要基础。在编制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过程中,区委编办始终把握“三定”规定这一根本遵循,对于存在争议的边界事项,坚持以“三定”规定为准绳,对照具体条款逐项梳理职责边界、明确职责分工,着力明晰交叉事项“谁来干、怎么干”和“谁主管、谁协办”。
紧扣“实用”量体裁衣,因地制宜编制清单。在省、市职责边界清单的基础上,新增一批区级层面特有的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事项,确保清单既保持普遍共性又符合本地实际,提升清单的实用性。例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从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到对无证办学机构的治理都由县市区相关部门办理,市级层面无此事项。因此,专门在区级增加“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这一事项,对区教体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职责进行界定,促进部门更好地发挥各自职责。
围绕“衔接”多方协调,推动职责划分清晰。区委编办坚持把沟通联系贯穿清单编制工作始终,积极主动与市委编办沟通,力求吃透上级精神,掌握最新进展;同时,组织区直各部门与市级对口部门做好衔接,及时了解本领域最新政策要求和工作标准,做到清单涉及事项职责分工市区基本对应。此外,针对存在争议的边界事项,为争议部门详细解释“三定”规定有关内容,协调双方达成一致,确保职责划分清晰。
抓住“重点”深入梳理,厘清审管衔接事项。以编制职责边界清单为契机,深入梳理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存在的职权划分、审管衔接等特殊情况,对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权责清单,逐一明确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并着重强调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及时相互告知审批、执法信息的责任,厘清审管衔接事项,巩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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