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区创新建立“四办机制”搭建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审批服务体系 破解“中梗阻”,畅通审批“高速路”
□ 本报记者 杨秀萍
本报通讯员 刘京波
“我们怀着真诚的感动和谢意,对贵区行政审批局的务实、高效、亲民和担当的作风提出表扬,尤其对直接受理我们项目开工手续的工作人员袁浩轩、张景雪,表示衷心感谢。”这句发自肺腑的话语来自烟台水禾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军鹏写给烟台高新区工委、管委的表扬信。
刘军鹏回忆,去年8月份,在公司超敏蛋白免疫制剂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过程中,按照烟台市当时要求,企业必须提供委托监理手续。而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都有明文规定,在办理施工许可环节,建设单位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委托监理。对此,刘军鹏先后向市区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均以没有配套文件为由否定了其请求。
“作为初创企业,我们当时资金十分紧张。而委托监理,按市场平均价格每平方米10元计算,我们一期就需要27万元,整个工程就需要近80万元。再加上公司业务扩大,购置设备、原材料、厂区建设等,都急需资金。”无奈之下,刘军鹏将这一情况反映到了烟台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该局工作人员的全力帮助下,烟台水禾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了全区也是全烟台市第一个没有委托监理手续的项目施工许可,节约资金100余万元。
“更让我感动的是,劳务工资保证金不是容缺文件,但是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体谅我们的难处,建议我们出具承诺后即给我们办理了施工许可。”刘军鹏告诉记者,施工许可的颁发,为公司完善后续手续打开了局面,也给企业融资创造了条件。
烟台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坚定执行各种惠民、便民登记政策,将群众事看作是自己的事,将服务至上的理念贯彻始终,频频获得企业和群众点赞。
缩短办事时限、提升服务效能、精简办事手续……今年以来,烟台高新区管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流程再造,大力精简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依托行政审批服务局创新实施审批服务导办、帮办、代办、兜办“四办机制”,构建“纵向联动、横向协作、业务闭环”的全流程全覆盖帮办代办审批服务体系。改革后,社会投资产业项目纯审批事项用时控制在12日以内,政府投资类项目纯审批事项用时控制在13日以内,施工许可申领已由法定7个工作日压缩为即时办理,助推工程建设项目早建成、早投运、早见效。
其中,在“帮办”环节,在深入实施帮办联络员和服务专班制度前提下,烟台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投资项目审批“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出件,实现各审批阶段“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请材料、完成多项审批”。在“代办”环节,推行“反客为主”的代办机制,根据建设单位申请,由行政审批服务局选派代办员,代办员优先推荐“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大幅压简办件材料,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手续。
在“兜办”环节,结合机构改革,烟台高新区在行政审批服务局设立企业服务科室,定期组织项目联络员、服务专班、相关审批部门、项目单位召开审批工作调度会议,全面负责审批各环节的协调服务,对“导办”“帮办”“代办”服务中存在的难点、痛点、堵点进行“兜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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