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残疾大学生 可申请励志助学金

烟台晚报 2020-09-18 10:19 大字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衣文萍 通讯员 杨丽萍)昨日,记者从区残联获悉,凡具有莱山区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且当年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大学专科及以上的在校残疾大学生。可申请莱山区“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资金”,最高可领取10000元,请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生9月28日前进行申报。

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生,将按照大专生4000元,本科生6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10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对接受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四个阶段的学历教育的残疾人大学生,每上升一个学历的级次增加2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以满足残疾大学生在高校学习期间为克服学习障碍而接受辅助器具适配、心理咨询求助、特殊性适应能力训练、日常康复训练等特殊需求而增加的支出。

符合以上补助条件的残疾大学生,请于9月28日前到区残联进行申报。申请时需要提供残疾大学生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残疾人证、户口本、准考证、银行卡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费缴费发票、收据复印件,审核通过后,由区残联统一发放补助资金。

业务详情请咨询:671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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