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政策红利惠及电动汽车运营企业和客户 烟台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
□通讯员 刘雪辉 车路
记 者 左丰岐 报道
本报烟台讯 近年来,烟台市从政策文件上规划建设目标,从电价补贴上推进建设工作,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公用和专用电动汽车充电桩2400余台、个人自配专用充电桩8000余台,可满足超过2万台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充电桩是电动汽车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于推动电动汽车快速推进至关重要,而电动汽车的推广数量对于充电桩的建设同样至关重要。2016年,烟台市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烟台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推动电动汽车快速发展。今年3月2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到2022年全市建成公共和专用充电桩4400台(不含个人自配专用充电桩),实现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为切实发挥奖励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烟台市大力推行电价补贴措施,要求电网企业和转供电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降价政策,把政策红利传导给每一家电动汽车运营企业、每一位电动汽车客户。按照《山东省能源局关于明确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使用方式的通知》要求,全市符合奖补政策的充电桩总台数为1195台,总功率41492.5千瓦,奖补资金908万元,目前奖补资金已由市级财政拨付到位。同时,协调充电桩运营企业加强专业运维队伍建设,用于充电桩的运行和维护,使用率较高的充电桩每周至少保证2次巡视,多措并举解决居民充电难、维护不及时等问题。
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动下,烟台市充电桩建设迅速推进、硕果累累。今年1月20日,由烟台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位于莱山区的特来电长宁路充电站正式投入使用,该电站装机功率1500千瓦,配备25台大功率直流充电桩,为目前烟台市装机功率最大、终端最多的公共快充站。因采用大工业分时电价,大大降低了市民的充电成本,可满足物流车、网约车及私家车快速充电需求。
7月30日,国网(山东)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烟台供电公司、烟台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烟台市区电动公交汽车应用及配套充电设施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各方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广应用、构建车桩相随、布局合理、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配套充电网路开展深入合作,共同推动市区电动公交汽车应用及配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据悉,目前已落实公交领域和城市公共充电站项目16个,总投资4940万元,充电桩184台,已开工项目10个,计划新开工项目6个,年内将全部建成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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