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计划发放30万元,此次发放10万元 我区第三批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上线

烟台晚报 2020-08-28 15:37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冷梦媛 YMG全媒体记者 立通)8月26日上午9点,我区第三批总价值10万元的文化和旅游惠民电子消费券正式上线!我区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设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六种面值,本批次发放额为10万元,全年计划发放补贴30万元。区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将持续到10月份。

本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以“惠文化·游福山”为主题,通过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以“政府补贴、企业让利、群众受益”的模式激发市场活力,缓解当前疫情对消费影响,推动各行业加快复苏,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让文旅消费成为疫后经济增长新极点。

目前,我区已与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福山分公司、烟台福山大面餐饮管理连锁有限公司、烟台蓝港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市福山国际旅行社、烟台市福山区金孔雀艺术培训中心、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福山分公司、烟台美时嘉钟表有限公司、中艺匠承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福山区分公司、山东圆正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太阳部落健身有限公司、福山区清洋美真推拿店等13家文化企业正式签约。

市民只要打开微信,关注“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云平台”服务号,进入“领券中心”,领取“福山区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便可在签约企业享受消费优惠。也可直接微信搜索“齐鲁文旅云”,消费结算前领券使用。

领券流程

1.实名注册: 通过公众号进行实名注册,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一个用户只能注册一个账号。

2. 领取惠民券:点击“领券中心”进入后,选择上方“山东省文旅惠民消费券”点击进入,选择“烟台市”→“福山区”,点击领取适合使用的惠民券。

3. 领券成功,去消费:领取成功后,点击上方“去消费”即可跳转到消费平台,或扫码关注“齐鲁文旅云”公众号,进入“文旅商城”即可消费。

消费券使用规则

通用消费券可在消费季活动全部的合作企业或单位内使用。为使更多消费者能够享受到实惠,凡在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云平台注册领券的消费者,消费季期间领用区级消费券设置上限额度每人500元。消费券申领成功后,有效期内消费者可正常使用或者退换消费券,逾期自动作废。

消费券使用范围和比例

消费者在平台进行消费并使用消费券享受补贴时,无论消费者在线上电商平台消费还是在线下实体店消费,均需通过线上平台完成下单和支付。区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设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六种面值,本批次发放额为10万元,全年计划发放补贴30万元。第四届福山区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将持续到10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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