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2020年上半年十大赔付案例
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始终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专业技能,高效快捷地为客户提供便捷、专业的理赔服务。
2020年上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快速响应积极应对,开通线上理赔功能,并对部分险种减免理赔资料,极大地提高了客户满意度并缩短理赔服务时效。
案例一 Z先生是公司资深客户,自1999年至2012年先后在公司投保康宁定期保险、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2007修订版)、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2020年5月Z先生确诊为(直肠)隆起型中分化腺癌。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接到客户的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向客户给付保险金999200元。
案例二
G先生于2020年5月13日通过某海产养殖厂投保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2020年5月G先生出海工作时溺水身故。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接到客户家属的理赔申请后,快速处理,及时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602832元。
案例三 L先生于2013年至2015年先后投保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安欣无忧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防癌疾病保险。2019年12月,L先生确诊为甲状腺癌。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接到客户的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向客户给付保险金512090元
案例四
W先生通过某建筑公司于2020年投保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2020年6月,W先生在工地被高处坠落的铁块砸伤当场身故。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接到客户家属的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502361元。
案例五 Y先生通过某石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投保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2013版)。2019年9月,Y溺水身故。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接到客户家属的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500000元。
案例六
S先生于2013投保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2020年3月因急性心肌梗塞住院治疗。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接到客户家属的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向客户给付保险金400000元。
案例七 2019年某建设有限公司为W先生投保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2013版)。2020年1月,W先生出车祸身故。6月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接到客户家属的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400000元。
案例八
J女士于2016年投保国寿祥瑞终身寿险,2020年1月确诊为乳腺癌。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接到客户的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向客户给付保险金300000元。
案例九 山东某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为C先生投保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2013版)。2020年3月C先生在工地意外身亡。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接到客户家属的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300000元。
案例十
2010年,T女士为其丈夫S先生办理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20年3月,S先生确诊为恶性肿瘤。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接到客户的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向客户给付保险金2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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