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烟台 你我共建 致烟台市民的一封信
亲爱的广大市民朋友:
全国文明城市是体现一座城市文明水平、综合竞争实力的最高荣誉。经过烟台市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烟台市已经连续五届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成为最为自豪的“城市名片”。文明城市建设无止境,“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美好”是烟台市上下共同的愿望和不懈追求。作为城市的主人,我们每个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城市的形象。创建文明城市,需要每一位市民的共同参与,在此,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倡议:
一、自觉传播文明风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宣传创城知识,带头遵守《烟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烟台市民文明公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文明习惯,自觉增强文明意识,自觉做到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争做文明礼貌的烟台人,争当创城的先锋和模范。
二、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侵占盲道,不翻越隔离护栏;文明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章停放车辆、不超速、不横行、不抢道、不任性加塞、不随意掉头、开车时系好安全带,主动礼让行人;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靠右行驶;在公共场所自觉遵守一米线规定,有序排队。
三、自觉维护社会公德。不乱贴乱画,不践踏草坪,不损坏公用设施,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扔烟头、不随地大小便,不讲粗话脏话;在公共场所保持安静、文明,做到不吸烟、不大声喧哗,衣着得体,不袒胸露背,打喷嚏自觉遮掩口鼻;文明养犬,遛犬时系好牵引绳,及时清理动物粪便。
四、自觉践行文明行为。文明用餐、使用公筷公勺、不浪费食物;不参与野生动物交易,不食用野生动物;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活动,将垃圾分类投放垃圾箱;乘车时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小孩者让座;友善对待外来人员,热心指路,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询;候车有序排队,先下后上。
五、自觉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响应烟台市委、市政府号召,身体力行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带头传播文明、践行文明,带头参与创城活动、带头奉献创城活动;在社会生活中,从一言一行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身体力行,成风化人,培育新时代文明新风尚。
文明城市,人人共建。文明成果,人人共享。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为夺取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建设我们共同生活的文明烟台贡献力量、增光添彩!
烟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烟台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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