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模式 服务职工“零距离” 区总工会搭建工会主导、多方参与的服务实体平台

烟台晚报 2020-08-05 10:34 大字

本报讯(芝罘融媒记者 宋晓娜 通讯员 陈璐 摄影报道)为进一步适应职工群众对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贯彻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理念,芝罘区总工会坚持依托区职工服务中心,创新法律服务模式,以法律服务站为载体,搭建工会主导、多方参与的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真正实现服务职工“零距离”。

专业团队服务。芝罘区总工会引入专业律师团队进驻法律服务站,以“普法+维权”为抓手,每日在站内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将服务前置、关口前移、力量下沉。职工群众的法律疑惑、法律诉求在法律服务站就能得到回应和解决,努力实现“应援尽援”,真正做到“纠纷在基层排查,问题在一线化解”。截至7月,法律服务站共调解各类劳动争议案件60件,与法院诉调对接15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4件,共计89件。

下沉“流动服务”。区总工会延伸服务手臂,成立“情系职工·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公益法律服务队,打造“可移动式”职工维权品牌,以普法宣传为导向,实施“工会+律师+社工”的联动模式,由律师团带领志愿者深入基层,到工地、企业、社区、村镇等地开展法律宣讲,实现普法的多元化、日常化、覆盖化。截至目前,共开展法律宣讲200余次,有效提升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确保职工能用正当途径表达合理诉求。

线上“随时服务”。区总工会积极拓宽法律服务渠道,通过“齐鲁工惠”APP和微信小程序,由特约律师在线上对职工咨询的涉及劳动法、合同法、婚姻法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专业解答,并不定期发布普法信息,为职工提供互联互通、便捷高效的“指尖上的法律服务”,实现“掌上办”“指尖办”“随时办”。截至目前,共有5名律师参与其中,解答职工法律咨询78人次。

探索“345”服务。为全面提升法律服务工作水平,区总工会探索制定了“345”工会法律服务运行体系,“3”即打造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包括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和职工服务信息平台);“4”即建立法律服务“四项机制”(包括内部管理机制、争议调解联动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和人才培育机制);“5”即狠抓法律服务“五项重点”(包括强化源头参与,防范化解风险;以需求为导向,惠及更多困难群众;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优化帮扶职能,做好闭环服务和坚持普治并举,加大宣传力度)。

此外,在长期开展法律援助的过程中,区总工会深刻认识到法律案件对当事人心理健康状况的影响。在寻求法律援助的过程中,有些来访职工因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因认知偏差等问题,容易出现心理失衡、消极易怒等负面情绪。芝罘区总工会由此逐渐摸索出“法律援助+心理关爱协同作战”的维权服务模式,对当事人给予法律和心理的双重援助。

区总工会依托区职工服务中心向日葵心理关爱服务站,将法律援助工作与心理健康关爱工作有机结合,对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同时,由服务站的心理咨询师采取心理干预,适时介入心理疏导服务,引导当事人以健康理性的心态依法维权,帮助当事人辨明维护“法理”,同时指明“心理”,实现当事人的法律需求和心理需求间的平衡。

法律援助与心理关爱互为补充、协同作战,芝罘区总工会通过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体系,打造工会主导、职工参与、社会联动的具有工会特色的职工维权服务模式,对职工的帮扶维权工作由物质援助、法律援助,向心理关爱、人文关怀领域进一步延伸,擦亮工会法律服务普惠民生的名片,为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法治芝罘贡献工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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