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带规划方案出让”模式 实施全链条全周期供地管理 开发区推出供地管理模式“升级版”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邹春霞通讯员刘少宁 王思恩)为有效解决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等制约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突出问题,烟台开发区在持续深化“拿地即开工”“标准地”等供地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实施“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选址会商机制”“规划建设特派员”等创新举措,在全省率先推出“全链条全周期供地模式”,全力打造“从选址、设计方案到验收全链条服务,从项目洽谈到投产达产全周期监管”的集约节约用地“升级版”。
统计数字显示,今年以来,烟台开发区已有86 个产业项目开复工、总投资达到674亿元,省市级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稳居烟台第一;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增长13.5%,继续领先烟台市、走在全省前列。
流程再造
“标准地”实施集中评估评审
提高投入产出比是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最有效的途径。烟台开发区坚持“以亩产论英雄”,深化“标准地”供地模式,从制度建设上加强土地投入产出管控,避免“一事一议”随机性。
推行区域综合评价评估制度。凡纳入“标准地”管理的区域,地震安全、地质灾害危险、环境影响、水土保持等事项实施统一集中评估评审,形成整体性、区域性评估评审结果,由企业免费共享使用,为“标准地”供地模式提供基础保障。
在完成区域评价的基础上,制定涵盖固定资产强度、建筑容积率、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亩均税收等构成的控制指标体系,并作为强制性条款纳入项目投资协议。
完善违约监管体系。建立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等各环节检测核查机制,强化履约评估及后续监管工作,因项目方原因未按约定开工或施工的,经查核属实的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制度创新
探索“带规划方案出让”模式
在完善“拿地即开工”机制、保证项目应开尽开和应开快开的基础上,烟台开发区探索推出“带方案出让土地”办法及配套监管机制,避免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土地后违约建设甚至圈地囤地。
“带方案出让”模式是,项目一旦签约,将同步启动土地招投标准备和项目规划方案设计两项工作,在方案设计完成并通过规划部门审查和公示后,将设计方案作为必备条件纳入土地出让文件,带方案进行招拍挂。
对用地面积较大的项目,实行一次规划、分期供地的梯次供地模式,严格审查用地单位的用地效益和用地定额,前一个项目验收通过后再供应下一期用地,及时处置项目剩余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竞得土地的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时确定的设计方案实施,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项目方因使用要求确需变更方案的,必须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不影响项目总体布局和整体效果,并且仅能局部优化调整。
系统集成
实施全链条全周期供地管理
实施系统集成,推出一揽子制度供给,打好全链条全周期供地管理“组合拳”。从项目选址、方案设计、建设施工到验收达产进行全链条全周期系统谋划整体设计,推出项目选址会商、规划建设特派员、项目预审、告知承诺、“多审合一”等一揽子创新措施,保障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
在项目选址阶段,建立招商、建设、项目推进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会商机制,对拟选地块的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生态红线、基本农田、文物保护以及水、电、暖、路、雨污水配套等问题进行全面论证,提高项目选址的合理性。
在项目签约后,选派规划建设特派员,为企业提供从规划方案、项目审批、建设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服务,提高项目推进质量和效率。
在项目取得正式土地手续前,实施“项目预审”制度,对设计方案、施工图等实行预审并出具预审意见用于内部程序流转,项目拿地后转为正式批文。
在项目审批中,实行告知承诺和“多审合一”制,对可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不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审批服务事项,申请人按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后将直接获得行政审批决定或核准,并推行建设、人防、消防、安全评估等图纸“多审合一”,减少审查环节,缩短审查时限,大幅提升审批服务效率,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审批都将压缩到7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在项目全程推进中,建立覆盖建设单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类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的信用体系评价制度,建立黑名单,对失信人员和法人将利用信息共享系统实行跨部门联合处罚,营造良好环境,保证工程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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