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漏雨需维修为啥全楼业主摊费用?
眼下,烟台已进雨季,风雨交加的天气将更为常见。对部分居住在老旧小区的顶楼业主来说,他们打怵的时刻也来了。家住芝罘区南操场附近的陈先生就是这样。他居住的楼建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每栋居民楼有6层,每层两户。陈先生家是顶楼。因该楼年久失修,楼顶出现破损。自2015年开始,一遇到暴雨天,他家里就不断漏雨。经常是雨季三个月,屋顶黑半年。陈先生记得,三年前的夏天楼顶漏雨最为严重。也就在那一年,顶楼的两户业主多次向物业公司提出维修要求。
物业公司于当年9月公示维修通知,在公示期未接到任何一个住户的反对意见。因该物业公司资金紧张,所以要求该栋楼本单元的6楼东西住户垫付全部维修资金共7400余元。维修完毕后,6楼业主找剩余10户业主协商承担维修费用的事,遭遇了难题。除其中一户业主缴款外,其余业主均认为与其无关,拒绝交费。无奈之下,6楼业主分别将剩余9户业主告上了法庭。
案件受理不久,属地法院就认定维修费用由楼里所有业主均摊。据案件承办法官解释,该栋居民楼的楼顶并非6楼两户业主的专有部分,而是该单元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因此,楼顶维修费用由全楼业主均摊。
这起案件,给所有业主一个提示,即,楼顶是单元业主共有部分,所有人均应承担管理和维修义务。(刘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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