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定“小目标”,降低事故率
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公路、非机动车逆行走机动车道……这些“小目标”的交通违法行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自三月以来,市交警部门开展“小目标”违法整治工作,维护安全、有序的交警出行环境,取得一定成效。
什么是“小目标”?“小目标”常见交通违法行为有哪些?主要危害是什么?带着市民关注的这些疑问,6月11日,全媒体大小新闻直播间走进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邀请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郭兆参、交通科科长卢璐、事故科副科长陈春茂,介绍有关整治“小目标”违法行为的相关情况。
“小目标”车辆剧增,事故率上升
“随着人们生产生活出行的多元化,各类‘小目标’车辆急剧增长,特别是非机动车中的电动车,烟台市仅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就达近百万辆。同时,行人和非机动车类‘小目标’没有经过培训,违法乱象也日益突出,已成为公认的交通顽疾之一。”11日,交通科科长卢璐接受全媒体记者采访时说。
所谓“小目标”指的是: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这一类形体较小的交通参与方,这是与大货车、大客车这一类“大目标”相对而言的。目前,很多交通事故是由于“小目标”交通违法引起的,比如,行人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等。去年烟台市“小目标”事故数占到总数的3/4,占到死亡人数两成以上。
为此,市交警部门制定下发《“小目标”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按照分类施策、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六区组织开展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等“小目标”治理活动。
“一车一人一编码”管理,降低事故率
对致堵致乱的各类“小目标”交通违法行为,市交警部门把其作为工作之重。事故科副科长陈春茂介绍,他们充分听取民意、深度分析研判,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治理措施:对外卖、快递车辆实行了“亮号”管理,简单说就是“一车一人一编码”,通过监控天眼抓拍、铁骑鹰眼巡拍、市民随手拍等手段加大对交通陋习的整治,并将这些违法信息推送给企业,推动企业落实内部积分管理措施,一违双罚。
同时,利用自主研发的“小目标”管理系统和“人脸识别”模块,对轻微交通违法首次警示、二次处罚,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直接处罚。在严管的同时,他们还积极调研,与城管部门一起,约谈市区四家共享单车企业,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推动有关部门科学设置过街设施,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进行慢行一体化改造,充分保障非机动车、行人路权。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市区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小目标”遵章守法率提升了20%以上,严重交通事故下降近40%。
“一次警告、二次处罚”柔性执法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郭兆参介绍,通过对交通事故情况的深度分析,发现电动车、快递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等“小目标”伤亡事故占比达52.3%,而这部分群体也是市区交通致堵、致乱的重要因素。因此,以“小目标”治理为切入点,自主研发了执法管理系统手机APP,采用“人脸识别”“大数据”等先进科技手段,建立“小目标”交通违法数据库,实行“一次警告、二次处罚”的柔性执法方式,实现了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夏日风暴”整治行动,对机动车乱停乱放、不礼让行人、出租车野蛮驾驶等交通陋习,综合运用监控抓拍、现场查处、媒体曝光等形式开展治理,营造严管氛围。
此外,在严管交通秩序、优化交通设施等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期间,举办了“创建文明城市向交通陋习宣战”启动仪式,倡导主动抵制交通陋习。与人保财险烟台分公司联合开展“一盔一带一条”安全守护行动,以“买保险送头盔”的模式,对电动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发放骑行头盔,已赠头盔1000余个。
此外,在组织交通志愿者在50个路口开展文明劝导的基础上,组织15批、600余名满分驾驶人上路劝导交通违法者,志愿劝导时间折抵满分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实现了共治共建共享。下一步,还将通过增设文明交通宣传牌、打造绿植景观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创城氛围。YMG全媒体记者 全百惠
通讯员 曹杰 李娜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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