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 点 评 论“民间送养”黑产不能再黑下去

华西都市报 2020-04-15 01:45 大字

热 点 评 论 □李晓亮

事出反常必有妖。最近某上市企业高管鲍某某“涉嫌性侵幼女”案,在关于“送养”“认养”问题上,就透出种种不合情理之处。

类似疑点,也非首次。比如近来也被不断提及的王振华案。都是上市企业高管,同样“涉嫌性侵幼女”。嫌疑人与受害人结识,都有一个隐于其后的神秘“中介”。有人靠“介绍费”从中取利,为人物色“猎物”。

鲍案,是网络介绍。家长网上发信“送养”,鲍某迫切寻求“领养”。“民间送养”网络平台,就是关键。面目模糊的“中间人”引人关注。此案也引最高检、公安部火速介入。

之前,烟台当地,立案撤案再立案,折腾一年,也没出个结果。如非这次偶然得到关注,可能又不了了之。但,连续两年,接连出现高管性侵幼女事件,且非临时起意,随机激情犯罪,而是通过介绍,定点施暴。如此怪异,让人猜测,网上是否存在一条非法买卖的中介黑产?

这次终有媒体深挖,“民间送养”黑产终于浮出水面。这是个隐秘且数量不容小觑的群体——民间送养者。在他们栖身的网络世界,送养者、中介、收养者已形成了一根衔接紧密的链条。记者暗访网络送养,中介建群牵线,明码标价,可预售,可预订。“已出生孩子”,起步价至少10万”。

关注“送养、收养”的“未婚妈妈吧”创建人,第一反应“收养女孩的,多是卖给鲍某明那种禽兽!”或有偏颇,但说明现实中确存在此种“收养-贩卖-犯罪”的“非法利益链”。

而关于民间私自收养问题,不止性侵一种风险。之前河南兰考“爱心妈妈”袁厉害收留的多名孩童死于火灾,河北武安市“大爱妈妈”李利娟涉嫌犯罪被刑拘等,都说明这些孩子在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受教育权等各种权益方面,都可能难以保障。

打着“收养送养”等幌子的儿童贩卖,必须终结。灰色产业既已暴露,就必须整治。民间也在思考,社会亟需一个权威公信的收养平台,匹配社会各方信息,筛选优质领养者;相关部门从匹配推荐到合法领养到后期寻访,需要动态监督。只有这样的收养中心健康运转起来,侵害儿童的犯罪才有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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