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申请注册商标受处罚
□通讯员 小东 王燕 报道
本报烟台讯 3月24日,烟台市对立案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申请注册“火神山”“雷神山”商标案有了处理结果,对申请人作出当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800元罚款。同时,已将该案中涉及的商标代理机构违法线索移送其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这是烟台首例运用《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针对商标申请人开出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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