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积极探索能源管理新模式 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再上新台阶
本报讯(YMG记者宋晓娜通讯员桂波辰颖)记者近日从芝罘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获悉,芝罘区作为全国29个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县(区)之一,已在全区各公共机构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芝罘区检察院作为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已列入“2019———2020年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名单”。
据悉,芝罘区检察院能源管理项目自投运以来,与往年同期数据对比,共节省能源约262580千瓦/时,折合标煤88吨,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20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0.75吨,减少氮氧化合物排放量0.65吨,年度主要能耗费用至少节省5%。在节省财政支出同时,大幅降低了能耗费用,真正做到省钱、省心、省力。今年7月份,国管局节能司领导到芝罘区调研,实地考察了芝罘区检察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并给予高度评价。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以新一代数据处理平台为依托,由节能服务公司进行管理和技术改造,拥有能源监控、计量计费、用能分析、负荷预测、用能计划、能源质量、设备管理、智能报表等常用功能模块,对建筑楼宇能耗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分析,提供节能改造依据和数据支撑,从而使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完美融合。通过持续运营管理,不断挖掘节能空间,最终实现能耗的持续下降。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借助节能服务公司先进技术,建设综合能源监测平台,真实有效地对能耗数据实时监测、评估,为能源使用者提供节能建议及数据依据。同时,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应用,利用能源云数据平台管理,实现能源的数据互联,做到节能大数据共享,同行业、同办公性质单位能源数据对标,推动并实现竞争机制的管理节能。通过智能化能耗采集、统计、分析替代传统人工方式,可以保证能耗数据的真实性和时效性,提高公共机构能耗管理的现代化和信息化程度。
记者了解到,芝罘区公共机构共有143个,涵盖机关、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公共机构总面积88.06万平方米,用能总人数72466人(含学校、医院等),范围之广、用能之多,是芝罘区面临的重要课题和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烟台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勾勒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芝罘区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向以及发展着力点。芝罘区将继续发挥领头羊作用,提高全社会对合同能源管理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在公共机构节能领域发挥新作用、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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