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维权工作站提升效能,畅通女职工权益保护“绿色通道” — 构筑女职工维权“坚强屏障”

烟台日报 2019-12-04 08:58 大字

随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总量的持续增长,女职工权益保护及利益诉求也呈现诸多新情况。昨日记者获悉,市妇联与市人社局联合成立市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维权工作站以来,已先后处理涉及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996件,其中通过女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处理402件,占案件总数的20.14%,构筑起保障和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的“坚强屏障”。

建章立制,筑牢女职工权益保护“第一道藩篱”。记者了解到,维权站成立伊始便研究制定了《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度汇编》,从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工作机制三方面细化维权服务措施,以制度保运行。设立每周三为“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维权接待日”,由律师志愿者与仲裁院工作人员值班,为女职工提供及时、全面、专业的劳动人事法律政策咨询服务,累计接待女职工咨询460余人次。

提升效能,畅通女职工权益保护“绿色通道”。通过设立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维权窗口和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庭审室,组成女职工权益维护合议庭,对应当给予女职工特殊保护情形的争议案件,建立维权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快立、快审、快结,大大节省了女职工的时间。近三年处理的316件特殊女职工争议案件全部在审限内结案。针对外出时间不便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部分行动不便的工伤女职工,市仲裁院优化送达方式,采用当日申请、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减少来回奔波次数。推出网上立案预审平台,通过网上对立案材料预审查,不限服务对象,不限服务地域,实现了烟台市仲裁立案“一网通办”“只跑一次”,切实提高了女职工维权效率。依托今年8月新设的“农民工劳动争议速裁庭”,对女性农民工工资争议,集中业务骨干力量,速立速调速审速结。市仲裁院的女性仲裁员占80%,维权站成立后,充分发挥女性责任心强、观察敏锐和情感细腻的优势,秉持“重调慎裁”理念,创新形成了独特的“七心”调解文化:对调解工作有信心、主持调解要会攻心、对当事人怀有诚心、对当事人饱含热心、调解过程有耐心、调解工作要细心、主持调解不失公心,真正让女职工带着信任而来,带着满意而去。尤其是对“三期”女职工维权案件,仲裁员们既要充分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又能兼顾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力争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务求女职工维权实效。近三年女职工案件调解率达78%,其中涉及三期女职工案件调解率85%。

创新调解模式,2018年年底,市人社局与市总工会、工商联、企联成立联合调解工作站,市仲裁院承担日常工作指导,从法学专家、律师、工会干部等专业人员中择优选聘人员组成特邀调解员专家库,借助专家力量开展专业调解,保证调解效果,为女职工争议化解提供了新路径。截至9月底,调解成功43件,调解成功率34.96%,其中女职工争议占比为35%。维权站成立以来,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救济并重理念,从女职工和用人单位两方面入手,加大争议预防力度。一方面通过不断丰富宣传载体,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将每年三月确定为女职工权益宣传服务月,及时更新编印、发放《女职工劳动保护维权手册》《职场女性劳动权益法律法规集锦》、在女性创业就业专场招聘会中开展送法宣传活动等,加大对女职工的法制宣传;开设维权案例专栏,推送典型案例,适时开展新规解读,便于女职工更好的理解适用。另一方面积极使用仲裁建议制度,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用人单位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案后必“建言”,指出用人单位的违法之处,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守法经营,防止侵权行为再次发生。YMG记者钟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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