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保姆“上位”一年被离婚 晚报倾听

烟台晚报 2019-12-28 11:12 大字

倾诉:郭先生倾听:峻瑛倾听方式:微信号ythlw521

城里的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孤独寂寞,需要子女关爱,但子女忙于工作无暇陪伴,考虑到财产继承,又反对老人再婚,于是,一些“住家保姆”就瞅准机会,努力敛财,遇到个别好说话的老人,还可以“上位”成为女主人。“住家保姆”李菊花上位了,然而,结婚仅一年,俩人却办了离婚。拿到离婚证的李菊花,惶恐不安地问:我在他家还有三个塑料盆一个拖把,那可是我个人财产,我能去拿吗?

她顾不上这些了,只要有人肯娶就行

年过八旬的郭先生是一家国有单位的退休职工,由于老伴去世,儿子给他找了一个住家保姆,叫李菊花。

李菊花来自偏远的农村,中年丧偶后,生活艰难,恰有老乡在烟台做保姆,就带着女儿投奔老乡来了。

开始的时候,没见过世面的李菊花,胆小怕事,只知道规规矩矩干活赚钱,后来,看老乡做“住家保姆”赚钱多,主人态度还好,索性也步了老乡后尘。闲下来,心里难免觉得命不好,就祈盼女儿好命,将来嫁个好人给自己养老。

数年后,女儿终于工作嫁人,但是,女儿也不过是嫁了个民工,日子艰难,李菊花想靠女儿舒服养老的理想落空,她只有继续当保姆。

此时,李菊花也是年近六旬的人了,得想点比当保姆更保险的事儿,比如嫁给男主人。一来继续赚钱,二来,倘若男人先去世,自己还能以遗孀的身份,拿到每月的抚恤金。

李菊花想得美,但不现实。在中老年单身人群中,女多男少,但凡有个像样的,很快就被综合条件远胜于李菊花的“抢”走了。各方面条件一般的,又不会娶她这样没文化没工作没保险的“三无”人员。他们心里清楚,儿女意见其实不太重要,主要是像她这样的,花钱雇佣行,反正不想用了,就可以辞掉,干净利索,两不相欠。真登了记,那就太被动了,都岁数不小了,不能离来离去惹人笑话,最怕万一得个大病,需花费巨资不说,还得找人伺候,划不来。

所以,尽管李菊花费心费力服侍了十多位男主人,直到年过花甲,依然没有一个人娶她。

岁数不饶人,一向能干的李菊花,渐觉岁月如刀,杀掉了身上的力气,她不想再拖延了。之前,她还想找个同龄或者至少年纪相差小些的,可以互相陪伴,至少可以住人家的房子,现在,她顾不上这些了,只要有人肯娶就行。

看着她垂死挣扎般的努力,他开始可怜她

李菊花开始服待郭先生的时候,郭先生比较满意。因为郭先生从小是姥姥带大的,姥姥家和李菊花同乡,因此,李菊花做的饭菜,很对郭先生的胃口。他每次吃饭的时候,都会与李菊花同桌,因为他忆起童年那些美好的时候,与李菊花特别有共同语言。

郭先生的房子很大,还有一百多平的前后院,后面种着年年丰收的果树,前院长着各种花草与蔬菜,李菊花特别喜欢这种半城半乡的感觉,自然特别想做这家的女主人。

都说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本来,郭先生不想再婚,毕竟八十多岁了,在世上的时光,能有多少?儿子一家也不同意,这岁数了结婚,难道会是爱情?特别是知道李菊花有想法后,更加认定是奸谋。儿子说:“一月给她两千五的工资,是揣进她自己兜里的。衣食住行,全是我们管着,还要怎样?”是啊,还要怎样?郭先生个人就这么套房子是自己的财产,李菊花一分也拿不走。余下的,不过是六千块钱的工资。就算结了婚,她也不过是一起享受这六千块钱,并没有多赚太多。好处嘛,无非是郭先生死后的抚恤费。

郭先生用这些理由拒绝李菊花,并建议她不如回乡,乡下花费总是少,老光棍也多,如果她想再婚,很容易。就算不再婚,村里也会照顾。李菊花当然不同意,自古由奢入俭难,自己也是过惯城里生活的人,哪能再去和农村老光棍厮混!

双方拉来推去,李菊花横下一条心,非嫁郭先生不可,因为没有别的路可走,唯有郭先生这里是个方向。她依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判断,郭先生是个重情义的好人,你看他那么怀念过去,每当吃到市面上买不到的地瓜煎饼和小豆腐,会笑得像个孩子,因此,她不断诱惑他想起童年,甚至把回忆具体到每一道地瓜垄、每一个村民。

马上就要九十岁的郭先生,身体有些衰败,脑子是清楚的,看着她垂死挣扎般的努力,他开始可怜她。———不就是想讨个生活保障吗?一个女人,没文化,没技能,独自带大了孩子,到这年纪了,生活无靠,又是自己的乡亲,为什么不能满足她呢?自己已经是闻到死亡气息的人,想和儿子聊个天,他还嫌费时间,总是哼哼哈哈挡过去。虽说钱啊东西的会时常送来,老人家缺的是钱吗?这世上,除了李菊花,还有谁想来依靠自己?

想到这里,郭先生那颗男人的心,再次雄壮起来,他决定娶下这个四处求生活的可怜女人。

有几个九十岁的男人还能当一回新郎?

当老人横下心,儿女很难阻拦,所以,尽管儿子的脸板成了一块砖,郭先生还是娶了李菊花。

领证之前,郭先生和李菊花商讨了几天,最后,由郭先生手写了一份结伴协议:

结伴协议

1,郭先生每月支付李菊花两千元整,生活中所有花费,均由郭先生负担;

2,李菊花有了小病,医药费由郭先生支付;

3,如果李菊花病了,郭先生年事已高,不能照顾,由李菊花女儿接回照顾;

4,如果郭先生病了,李菊花需协助郭先生儿子一家照顾,不得推诿;

5,郭先生去世后,郭家儿子需尽快协助李菊花办好抚恤金事务;

6,郭先生去世后,郭家人需帮助李菊花把自己的东西搬回女儿家。协议人:郭大奇李菊花2018.3.21

协议签好后,郭先生读给李菊花听,李菊花签字后,二人前去婚姻登记处领证。

拿到结婚证后,李菊花感觉委屈,感觉自己的出嫁太潦草,缺乏仪式感。李菊花说你也应该给我个万里挑一。郭先生说给。李菊花说我是新娘子,得给我一万衣服钱,还要三金。有几个男人活到九十岁年纪,还能当一把新郎?估计连九十岁这个年纪都无福拥有呢,所以,面对李菊花这样一个一心嫁自己的女人,郭先生能给的,自然全给。

虽说是白首翁娶白首妪,也是新婚燕尔,有欢有乐,孰知蜜月未出,李菊花有了新的要求———她要求郭先生做饭给自己吃。郭先生严辞拒绝,说我都这个年纪了,哪能给你做饭?如果我可以做饭,你有什么机会来当保姆?

李菊花理由很充分:你说了,以前你给你前妻做饭吃,你儿子也证明你确实经常做饭给他们吃。我当保姆,给你做饭吃,现在我是你老婆了,你当然也要做饭给我吃。郭先生说:“那是什么时候?多年轻啊,年轻人谁不给老婆孩子做顿饭?”李菊花不听,非要郭先生给自己做饭,声音也高了两个八度,露出了郭先生未曾见过的狰狞。郭先生说:你就是个保姆!是你求着我结婚的,为了得我的好处。李菊花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羞耻,几番思量之后,她提出新的证据,来佐证自己的观点:我这几天检查过厨房,筷子和碗的位置都换了,你天天半夜给小三做饭吃。你能给小三做饭吃,都不做给我吃,我要去让外人评评理!

当事件上升到这个高度,郭先生提出离婚。他说:“我就算有小三,还能半夜领回家做饭吃?”

李菊花不肯离,又不肯在妻子的位置却干着保姆的活儿,无休无止地吵。

郭先生儿子出面替老爹撑场子,李菊花才同意离婚。

到了离婚现场,李菊花又要求郭先生付她五万元医药费。哪来的医药费?平时买药,郭先生已然付过。可李菊花不知从哪儿弄来了一堆药费单子,要郭家理清,还在离婚区大声喧哗,说郭先生半夜给小三做饭吃的事。

郭家儿子要打官司,郭先生神态疲惫,说罢了罢了,给钱了事吧。

作者点评

婚姻岂能用来盲目行善

本来好好一桩婚事,如今却迅速瓦解,说起来,还是与李菊花的尊严有关。

李菊花是一个没有文化也没什么底线的农村妇女,她为了更好的生活,不惜出卖人格与尊严,但是,她是向往过上体面生活的,她想和正常女人一样,拥有来自丈夫的关爱与呵护,所以,她婚前索要聘金,婚后要求得到与前妻一样的待遇。她的行为,虽说有几分无知几分可恨,确实也透着可怜。无知者无畏,她不知世间所有好的东西,上帝早就标好了价钱。人心不足蛇吞象,要想日子过得好,还是要学会适可而止,有自知之明。

据相关数据表明,目前我国约有2340万65岁以上的空巢老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1980年我国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的供养比是13:1,1990年是10:1,2003年则是3:1。目前家庭成员体系中,独生子女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也就是说,出现了两个孩子要同时赡养四位老人的状况。再加上家庭小型化及生活压力加大,子女与老人关系疏离,“住家保姆”算是应时出现的一种现象吧。李菊花虽然如愿摆脱了保姆身份,但是,她那被压抑太久的自尊心,剧烈反弹,当现实无法如愿时,她甚至编造故事来要挟对方,最后,闹到了离婚的程度。

最可叹的是,直到站在离婚区,李菊花依然没有意识到:郭先生虽然娶了她,但他是当成一种善心来布施的,在他的内心,她不过是个保姆罢了。

同时,郭先生也应该明白,婚姻是神圣的,需要以感情为基础,以相爱为宗旨,不容许用来盲目行善,更不能把对方继续当保姆看。既然娶了李菊花,自然要照顾到她的需求,否则的话,还是不要盲目地走入婚姻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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