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法院审理首起企业破产重整案 企业甩掉“包袱”又引来“活水”
2019年5月,一家药业公司打算申请破产重整,这是莱山区首例申请破产重整的企业。为充分发挥司法部门破产审判工作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为莱山区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莱山区法院安排专人指导企业准备申请重整的相关材料,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为加快解决该药业公司的相关问题,妥善安置企业职工,莱山区还成立了解决企业问题联合工作专班。2019年6月4日,莱山区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重整申请,这也是该院成立以来受理的首例破产重整案件。本报讯(YMG记者任雪娜通讯员付荣进)近日,莱山区一家濒临破产的企业得以“起死回生”。成功破产重整,不仅让这家企业甩掉了债务包袱,还引来了投资“活水”。这是莱山区法院审理的首起破产重整案件。
2019年5月,该药业公司打算申请破产重整,这是莱山区首例申请破产重整的企业。为充分发挥司法部门破产审判工作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为莱山区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莱山区法院安排专人指导企业准备申请重整的相关材料,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为加快解决该药业公司的相关问题,妥善安置企业职工,莱山区还成立了解决企业问题联合工作专班。2019年6月4日,莱山区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重整申请,这也是该院成立以来受理的首例破产重整案件。
案件受理后,莱山区法院于受理同日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定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期间法院协助管理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书273份,与对公司进行查封冻结的其他法院沟通解封事宜,并受其他法院委托进行了解封。2019年6月10日,公司向莱山区法院申请重整期间自主经营。在调查的基础上,该院于6月18日作出决定书,准许企业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截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开始前,共有200家债权人申报债权275笔,申报债权总额26亿余元,报名参加债权人会议的148家,其中51家为外地债权人,烟台地区债权人97家。为保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进行,该院制定了详细的预警方案,并向区政府申请调用公安警力协助维持秩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当天,共有106家债权人参加会议。在审判长主持下,企业代表做了发言,管理人做了阶段性工作报告、财产状况调查报告,会议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听取了管理人汇报债权审查原则及审查结果、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审议了管理人报酬方案,发放了债权核查表、债权核查意见书、财产管理方案表决票。因前期准备工作充分,保障有力,会议顺利进行,在全部会议议程完毕后圆满结束。
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司法资源,节省债权人在重整程序中行使权利的成本,缓解债权人与企业的矛盾,莱山区法院决定会后的债权核查及相关事项表决及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等将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
经过周密的前期准备,2019年12月2日15时,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如期召开。在审判长主持下,管理人做了阶段性工作报告,债务人代表宣读了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内容摘要,提请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分为优先债权组、职工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人组进行表决。截至网络投票端口关闭,投票统计结果显示:优先债权组、职工债权组、出资人组均全票通过;普通债权组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有151家,其中表决通过的债权人为126家,普通债权总额为1,445,072,672元,表决通过的债权总额为1,001,807,725.19元,占普通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法律规定,本次表决所设四个表决组均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2019年12月3日,该企业向莱山区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该院认为,该企业自本院裁定受理其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本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表决程序、草案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莱山区法院裁定批准该企业重整计划草案。至此,莱山区首例破产重整案件得以圆满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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