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经理“助纣为虐”被判5年
近日,烟台开发区法院审结一起非法集资案,犯罪嫌疑人陈丽被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与多数已判决的非法集资案件不同的是,陈丽并非非法集资公司头目,而只是一名分公司经理。
犯罪嫌疑人陈丽今年已经60多岁。2009年至2012年,陈丽从原工作的银行辞职,加入了一家总部设在外地、名为“亿信”的理财机构。亿信公司对外宣称从事矿山、环保厕所、保险代理等多项投资,获利丰厚,面向社会以年息 12%-20% 的高利息吸收存款。因为工作经验丰富,陈丽被委任烟台分公司经理。3年时间里,她先后从开发区120多名居民手中吸收存款2200多万元。到2013 年,陈丽所在的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正常兑付本息。芝罘区以及开发区相继有受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2014年,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相继被捕,陈丽因为只是拿着高工资的“打工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后,迟迟未能宣判。
从案发到现在,整整6年过去了,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始终没有放弃对此案的侦查。民警们多方调查取证,获取多份书证、证人证言,以确实、充分的证据,将陈丽送上法庭,最终,陈丽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近年来,烟台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多为外地公司作案,这些外地公司在烟设立分公司后,再从本地寻找人脉好的理财经理。“在这部分人中,一种是知道理财公司在骗人,自己一分不投,还拼命忽悠别人投。另一种是自己相信理财公司能赚大钱,也投了不少钱进去。”烟台开发区经侦民警表示,陈丽就属于前者,拿着高额的工资提成,自己一分钱不投,却让上百名受害人损失 2000多万元,涉嫌故意犯罪,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张东亮徐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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