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建立家长陪餐制 烟台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年底前达到100%

烟台日报 2019-10-29 10:33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李京兰)日前,市教育局启动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围绕学校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校园周边经营场所生活区、销售区、食品处理区“三区”不分及销售“三无”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各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进行可视化监督,确保烟台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到11月底超过总数的80%,年底前达到100%。

校长作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定期深入食堂巡视检查和陪餐。市教育局指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学校每餐均应安排校领导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同时规范食堂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行为。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材料应当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要的原则,严格执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建立健全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学校食堂要建立健全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出(入)库登记、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健康查体、规范管理、安全卫生、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有关制度要上墙公示,及时更新,做到管理到位、落实到人。

在监管方面,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学校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尤其是要加强对民办学校(幼儿园)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出问题。加强部门间配合协作,采取联动措施,不断提高监管检查力度。要检查学校(幼儿园)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检查食堂操作间与储物间是否按要求分离;检查是否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按照卫生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确保不因加工过程控制不当而导致微生物污染,造成细菌和致病菌超标;是否重视消毒场所建设,确保餐具消毒不出问题,坚决杜绝从餐具中检测出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合格项目。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开展好食品安全教育“五个一”活动,即每学期举办一场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每学期布置一篇食品安全内容的作文;每学期出一期食品安全黑板报;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学校食堂设立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定期邀请市场监管部门专家到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为烟台市青少年学生创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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