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检察院推动专业化社会支持体系融入未检工作 创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事务共创中心
近年来,在烟台市检察院及芝罘区委的领导和支持下,芝罘区检察院深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矫正心灵、重育希望、关爱成长”为工作理念,努力打造“红日·法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
芝罘区检察院联合团区委等部门共建烟台市芝罘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事务共创中心,为在未检工作中引入少年司法社工提供了新路径,并组建了全省首支“红日·法铭”少年司法社工队伍。
此举措开创了全省检察机关引入少年司法社工的先河,也推动芝罘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截至目前,所办理的9起案件中引入少年司法社工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为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评与疏导20人次,形成心理分析与评估报告11篇,6名被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参与到社工量身定制的社会活动中,并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对1起被判处刑罚的涉毒未成年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整合资源,构建联动机制烟台市芝罘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事务共创中心是全省检察机关推进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首创之举。以制度为保证,形成部门合力。共创中心由芝罘区检察院、团区委牵头,成员单位包括鲁东大学、区教体局、区关工委、区妇联、区综治办。为发挥成员单位合力,会签制发了《关于合作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事务的意见》,从信息共享、经费投入、项目评估等方面形成运行机制,发挥优势互补,共同合作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事务。
选拔人员,明确工作界限。共创中心成立同时,芝罘区检察院从专职型社工中选拔从事具有少年事务经验的社工12人,聘任为“红日·法铭”少年司法社工。“经过聘任的社工需签订保密协议,对出现泄露涉罪未成年人或其家庭信息等违反工作要求的社工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芝罘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未检负责人刘力萍表示。
强化管理,提供经费保障。共创中新由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少年司法社工的队伍管理工作,引入绩效考评机制,将购买社工服务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为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引入少年司法社工和提升少年司法社工的专业素能提供了经费保障。聚焦难题,推动专业化建设芝罘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未检负责人刘力萍介绍道,芝罘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事务共创中心成立后,如何使少年司法社工有效融入未检工作,实现提升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效果是现阶段实务工作的难题。为此,共创中心通过两年多的探索,为解决该项难题提供了新模式。
加强培训,提高社会支持体系的匹配度。共创中心牵头开展对青少年司法社工的培训工作,从理论、实务的角度增强了社会支持体系融入未检工作的匹配度。同时对社工专业的高校教师从专业理论、个案指导等方面进行专业培训。
共创中心运行以来,发挥了专业青少年司法社工在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考察等未检工作的社会化服务职能,也显现出不同的少年司法社工的专长不同。共创中心将根据涉罪未成年人的不同情况为其提供符合其特点的社工开展帮教,提升了社会支持体系的精细化运转。结合案例,强化检察监督剖析总结,加强研讨。芝罘区检察院对少年司法社工所参与的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尤其对附条件不起诉等未成年人特别程序中社工参与的流程、作用,以及发现的问题等,召开成员单位联系会议进行交流,提出对策建议,推动社会支持体系在未检工作中的融入度。根据工作经验撰写的论文《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实证研究》申请2018年度省院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课题立项,现已顺利结题。
立足本职,强化监督。“近两年来,我们院对受理的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逐一梳理,发现未成年被害人案件数量大幅提升,从规范侦查取证和强化社会管理的角度,向侦查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刘力萍告诉记者,如李某强制医疗案,反映出学生的心理教育及校园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漏洞,近日芝罘区检察院向涉案学校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涉案学校进行书面回复并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进行相应的整改。立足检察,拓宽社会事务领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事务领域不仅包括办理案件中的社会化配套措施的需求,也包括多年来检察机关开展的送法进校园、外来务工子女家庭教养方式辅导、社区闲散青少年普法等犯罪预防和青少年维权工作。
共创中心建成后,成员单位紧密联系,形成保护合力,探讨拓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事务工作涵盖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共同研究、不断丰富未成年人检察社会事务的工作内容,提供对辖区闲散青少年的引导和帮扶,加强对流动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YMG记者尹琳通讯员孙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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