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意见》出台 市区打造11处夜间经济聚集区

大众日报 2019-10-24 09:47 大字

□记 者 董 卿 从春龙

通讯员 臧日平 报道

本报烟台讯 为更好繁荣发展夜间经济,提升城市品位和活力,近日,烟台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1年市区建成市级高品质夜间经济聚集区11处,每个县(市、区)建成特色街区1—3处,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

《意见》充分考虑烟台市作为北方城市的季节和地域特点,主打“魅力特色牌”,彰显开埠、海洋、酿酒、冰雪、鲁菜等独特元素。以文化引领夜间经济发展,以夜间经济发展增添精神文化内涵,注重培养、提升夜生活文化品质,满足市民与游客精神文化层面的需求。丰富夜间经济元素,推进“食、游、购、娱、体、展、演”等各种业态融合、协同发展。

总体布局方面,近期重点培育提升市区“一带十一片区”。“一带”即滨海一带,东起牟平区昆嵛山,西至烟台开发区金沙滩,包括滨海东、中、北、西路段,依托两侧丰富的山、海、岛、泉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资源,美化亮化夜间灯光,打造“夜游港城”观光休闲体验带。“十一片区”包括滨海北路两侧4个:滨海广场、芝罘仙境、万达商贸综合体、海港路中心商贸区;滨海中路两侧3个:渔人码头、上市里、五彩城市奥莱广场;滨海东路两侧1个:龙湖葡醍商圈;昆嵛山北侧1个:龙泉温泉小镇;滨海西路两侧2个:金沙滩休闲旅游街区、衡山路商圈。

《意见》提出,支持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延长开放时间,逢重要时间节点、传统节日开放夜场参观,推动各类博物馆加快发展。加大国内外大型优秀文娱演出引进力度,鼓励支持本地群众性文艺汇演活动。持续举办国际海岸生活节、市民文化节、文化艺术季、文化惠民消费季等大型主题节庆活动,培育一批有烟台文化内涵、有视觉冲击、有审美享受的文艺演出,展现烟台文化魅力。培育夜间时尚品牌。引入深夜购物、公园之夜、嘉年华等各种形式的时尚消费活动。

为保证夜间经济建设顺利推进,烟台将成立发展夜间经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统筹推进全市夜间经济发展。建立“夜间区长”和“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制度,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分管领导担任“夜间区长”。每年根据财力情况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完善夜间经济基础设施配套,奖励发展好的夜间经济聚集区和特色街区,对公交、环卫、文化、体育等公益性单位因发展夜间经济延长运营时间产生的亏损给予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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