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启用新版证书

烟台日报 2019-09-06 08:59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尹琳通讯员邱霖)记者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了解到,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要求,烟台市结合实际情况,决定自2019年9月1日起,凡是在本地考试合格申请发证的,发放新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加盖“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专用章”。发证机关为“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到期复审的证书换发新版证书,发证机关变更为“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旧版证书在有效期内依然合法有效。机构改革后,原烟台市质监局委托下放县市区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和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两项许可事项已划转至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管理,仍按原有程序由市审批局或相关县市区审批。为规范管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及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证书专用章使用进行了规范,刻制启用了“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红章、钢印),用于这两项许可事项的发证和复审;原市质监局配发的“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红章、钢印)收回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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