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零售环节专项整治 9家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被罚
本报9月2日讯(记者秦雪丽通讯员柴瑞洪)为加强对药品零售环节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领域经营秩序,保证百姓用药安全放心,近日,烟台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药品零售环节专项整治。
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双随机”形式,明确七个方面监管重点,对全区零售药店开展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全区已检查零售药店185家。对1家零售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给予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1家违规经营药店给予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9家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零售药店给予顶格行政处罚,罚款9000元;对5家未按照要求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零售药店给予警告;对存在不按照规定条件储存陈列药品,开架销售处方药,不按“三专一证”(专人管理、专柜陈列、专册登记、凭身份证购买)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20家零售药店责令限期改正;2家零售药店主动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3名执业药师主动变更注册,2名执业药师主动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聚焦药品购进、储存、分类管理、销售服务等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四个一律”实施严惩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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