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一村民故意毁坏邻居围栏 被行政拘留4天
本报讯(YMG记者滕新书通讯员牟公宣摄影报道)日前,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蛤堆后边防派出所处理了一起故意损毁财物案,一名村民因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被行政拘留4天。
日前,蛤堆后边防派出所接110报警电话称,其辖区左某院内的围栏被损毁。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取周边监控进行比对、调查取证,迅速锁定违法嫌疑人曲某。经查,曲某因小院围栏位置问题与邻居左某意见不合,便将左某家小院围栏故意推倒毁坏,损坏物品价值1600元左右。“民警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鉴于曲某主动投案并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应给予减轻处罚。”牟平警方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他们决定给予曲某行政拘留4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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