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法院首次采用微信开庭 法官利用午休1小时调解异地离婚案

烟台日报 2019-08-14 07:13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刘禹锡YMG记者任雪娜摄影报道)“刘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大热天大中午头的,还得因为我的事开庭,耽误大家休息了,真是不好意思。”前不久的一个中午,当大多数人还沉浸在午休闲暇时光时,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潮水法庭的法官却在进行着一场“特殊的庭审”。说其特殊,主要是该院首次通过微信方式进行远程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异地离婚诉讼案,省了当事人千里奔波之苦。

2010年,原告张某(男)与被告李某(女,云南来烟务工人员)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后双方感情一直不合,于2016年在蓬莱民政局协调离婚。后因种种原因于同年4月29日复婚。好景不长,复婚后未过几日被告李某便离家出走,至今未归,无法取得联系。无奈之下,2019年1月3日,张某以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开发区法院起诉与被告离婚。开发区法院潮水法庭立案后,通过多种形式积极联系被告人,始终无法与之取得联系,其父母已过世,户口所留信息住址已拆迁。但办案法官并未放弃,先后两次请求云南当地法院进行协查,但仍无法找到下落。

2019年7月20日,原告接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科民警的电话,说其配偶李某打算迁户口,需要其配合。得此消息,原告随即与被告取得联系,同时将信息告知了受理此案的法官,承办法官得知消息后立即与被告进行沟通,为了能迁户口,被告同意法院尽快调解离婚。但此时的被告远在千里之外的广东务工,她表示路途遥远、经济成本大,工作忙也抽不开身。对此,主审法官从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出发,告知被告可以利用午休时间通过微信视频聊天功能进行开庭,不仅可以充分发表意见,还可以保障其庭审过程中的辩论权利。就这样,法官在征求了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下,通过微信进行了庭审。

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各方的出庭身份情况、微信号均予以了确认,承办法官也充分保护了双方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权利。仅用1小时的微信调解,原被告双方就在离婚、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上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由原告方签字确认,随后开发区法院将出具调解法律文书送达双方。为了保证庭审的真实性并便于保存证据,书记员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和庭审记录通过微信拍照的方式发给远在广东的被告,并在微信视频中详细复述协议的内容。被告看过协议后在微信中文字回应无异议。至此,该案调解成功。

庭后,原被告双方对开发区法院微信开庭的创新之举表示高度赞扬。被告表示,微信开庭减轻了她来回奔波的诉累,便利了当事人,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法官表示,手机微信开庭,让庭审不再因为距离变得遥远,今后该院将继续探索“互联网+”的远程开庭模式,努力提升审判质效,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精准的司法服务。

新闻推荐

芝罘福利院举办消防安全课堂

本报讯(YMG记者禛祎通讯员杨宇)近日,芝罘社会福利院邀请消防大队助理人员对福利院儿童进行暑期消防安全教育,提升福利...

烟台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烟台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