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致残可享啥待遇?

烟台晚报 2019-08-05 07:09 大字

咨询:公司有个员工刚鉴定为三级伤残,我想咨询下他的这种情况能享受哪些待遇?

答复: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咨询:因为总公司在深圳,我们属于分公司在烟台市,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在深圳,属于异地缴纳社保,请问公司异地缴纳社保合法吗?因为异地缴纳社保医保无法正常使用,烦请解答。

答复:您与哪个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就应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参保所在地参保。咨询:我在开发区一家企业工作了接近两年,最近发现我的社保缴费基数跟公积金缴费基数严重不一致,公司没有人知道是怎么回事,我想知道公司的做法是否违法?是不是为我少缴纳了保险?我该怎么办?

答复:社保缴费基数与公积金缴费基数无关,社保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计算,若您的参保单位存在缴费基数不实的情况,请您到单位参保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进行投诉举报。咨询:我之前一直没有中断过缴纳社保,由于换工作,我的保险是在2017年4月停缴的,请问我现在能否补缴?最多可以补缴多久?按照什么标准补缴?

答复:如果您在社保中断期间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补缴,请您先去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或人民法院确定劳动关系,然后携带判决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到单位参保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进行补缴;若您中断期间不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则不可以补缴。咨询:我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四年辞职了。中间找工作断缴了几个月,那么我现在想咨询下我之前缴过保险的四年时间会清零吗?怎么办?

答复:如果您一直在烟台缴纳社保,那么虽然中间中断几个月,您中断之前的社保缴费依然计算到您的社保缴费记录中,不会清零。咨询:个人社保与单位社保办理退休时,有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是否有补贴,补贴多少?有没有相关的政策规定?退休时的养老金有一定的提高吧?

答复:企业职工在办理退休计算养老待遇时,只与缴费基数、社平工资的高低、缴费时间的长短、退休时的年龄大小、账户前缴费年限的长短等因素有关,与职务职称不挂钩。YMG记者夏丹通讯员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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