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肩担公正,心系民生 一路向百姓满意而行
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现有15人,全部是中共党员,13名“80后”,9名研究生,8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这支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硬核”队伍,秉持“肩担公正系民生、情理共融促和谐”的服务理念,不断精研业务技能,涵养为民情怀,创新便民举措,一路向百姓满意而行,百姓频频回以高赞。该院先后被评为省“示范仲裁院”、省“三八红旗集体”、“山东省工会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示范单位”、全国人社系统“2014-2016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2019年6月,被表彰为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把学习作为第一“生存法则”18日下午,记者来到市仲裁院,仲裁员丛宁正在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深厚的专业功底让她气场十足。1984年出生的丛宁,虽然比很多当事人和代理人的年龄都小,却已是仲裁院的“前辈”,是第一批招考进市仲裁院的仲裁员。
市仲裁院这支队伍很年轻,绝大多数是“80后”,很多仲裁员走出校门不久就考到这里。“2010年市仲裁院成立之初就严把人员入口关,用人标准向人民法院看齐,走专业化道路。”市仲裁院副院长曲黎辉向记者介绍,“优秀人才选进来了,当务之急是让他们尽快具备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可以说,学习是我们仲裁院的第一生存法则,全院建立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和研究之风,总结了各种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
庭审结束后,记者还旁听了市仲裁院召开的业务例会。仲裁员们针对具体案件,就《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适用、工伤护理费等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调度了各项工作任务进展,研究确定了下步推进措施。“我们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例会进行研究和学习。”曲黎辉说。除每周定期学习外,市仲裁院还有传阅互学制度,对典型案例、优秀文书、调研报告等工作成果全员传阅,共同提高;实行庭审观摩制度,定期开展庭审观摩,全员参与,互相点评;实行仲裁员讲学制度,定期举办内部讲座,人人是讲师,人人是学员,全面提高仲裁员能力;实行专家讲学制度,不定期邀请高校专家学者进行专题授课,开阔视野,及时充电。在扎实的研学之风中,市仲裁院先后推出终局裁决、仲裁建议、规范立案等多项办案制度,办案质效不断提升。近年,该院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98%以上、调解率68%以上、裁审一致率99%以上,均在全省名列前茅。(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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