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

烟台晚报 2019-07-15 09:24 大字

案件:烟台万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

案由: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

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80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截至2019年5月31日,该公司已整改完毕,罚款已缴至指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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